济宁新闻网讯 5月26日,记者从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了解到,根据《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(卫生类)简章》规定,报名结束后,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:3比例的招聘岗位,计划招聘1人的,取消招聘计划;计划招聘2人(含)以上的,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。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高级岗位和急需紧缺岗位,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,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。
济宁新闻网讯 5月26日,记者从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了解到,根据《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(卫生类)简章》规定,报名结束后,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:3比例的招聘岗位,计划招聘1人的,取消招聘计划;计划招聘2人(含)以上的,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。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高级岗位和急需紧缺岗位,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,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。